近日,省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的决定》,宁晋法院四芝兰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沈朝儒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沈朝儒,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通过四级联考考入宁晋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宁晋县人民法院四芝兰法庭庭长。该同志坚持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勤勉敬业,忠诚履职,2022年2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2023年2月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下一步,宁晋法院将充分发挥优秀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用实际行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