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们尽快帮我撤销失信人名单,要不我连飞机都坐不了,我马上就去法院履行执行案款。”近日,一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宁晋法院执行法官田飞,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一起延续八年之久的离婚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时间追溯到2013年,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经宁晋法院审理,判决内容其中一项为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抚养费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2014年6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宁晋法院执行法官田飞一方面立即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但被执行人失去联络,其亲属均不知去向,经多方打听,找到被执行人多名好友,其好友均称与被执行人失去联系。另一方面,因当时网上执行查控系统尚未上线,田飞法官跑遍辖区所有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调查被执行人工商登记、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经调查依法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一万余元。同时,立即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这些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让逃避执行八年、远在广东生活的被执行人在交通、住宿等方面处处受阻,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于是近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执行剩余案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结案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措施。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生效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若不履行义务,抗拒执行,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被执行人虽然逃避执行八年之久,但在执行法官努力攻坚克难和失信惩戒的联合作用下,最终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结。期待更多的被执行人摒弃侥幸心理,从失信走向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