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九届邢台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9日至9月14日,县市区委第三统筹巡察组对宁晋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6日,县市区委第三统筹巡察组向宁晋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迅速行动。院党组将县市区委第三统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阶段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袁香群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华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强化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部署。迅速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县市区委第三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22项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动态整改台账,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是严明纪律,务求实效。院党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通报。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改进,对于短期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对于复杂问题,由院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督办;对于疑难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与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争取尽快解决。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强化四个意识有欠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集体学习,坚持每月1次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修订《宁晋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包案责任制,对信访案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对无理访要加强解释引导,对有理访要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三是组织党总支书记郭永来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章培训,同时由党组书记、院长袁香群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培训,强化了学习效果,使全体党员切实掌握了党内法规的精神和内容。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切实提高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二是建立党组成员AB岗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意识,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
3、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刑事法官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组织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到乡镇、企业等地进行法律宣讲;二是对环保犯罪类案件坚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审理,做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社会效果;三是对大曹庄、贾家口法庭抓紧修缮,并完善基础设施,现两个法庭均已搬回基层法庭办公。河渠法庭因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同时辖区距离县城较近,辖区居民到县法院起诉比原址更为便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河渠法庭仍在机关办公。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性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结合“两学一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二是建立《宁晋县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健全党的政治生活,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责成个别学习十九大不认真的通知作深刻反思并写出情况说明,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提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加强基层法庭宣传阵地建设,在每个基层法庭设立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营造深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三是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理职责,分清管理责任,及时对微博、微信和外网信息进行更新,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强化新媒体宣传的引领作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全力推进。一是积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协调,得到上级口头回复,要求先进行换届选举,暂不设机关党委;二是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调整机关党支部设置,将机关党支部分为8个党支部,改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同洲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杨文英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并任专职党务干部。
2、党总支换届不及时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1月6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我院召开了党总支委会换届选举大会,经选举,王同洲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杨文英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同时任专职党务干部。同日下午执行局党支部、大曹庄党支部(原耿庄桥党支部)也进行了换届选举,经选举,冯国全同志任执行局党支部书记,张海涛同志任大曹庄党支部书记,并选举了支部委员。
3、党组织书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一是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法院各部门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的要求,各支部书记应由庭长或本部门负责人兼任;二是我院制定了《宁晋县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完善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提升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
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十条规定》,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关于党费收缴的规定》,从制度上确保每一名党员按时缴纳党费;二是改变原有的由政治处一名同志收缴党费的情况,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由各党支部安排一名党员干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党费收缴完成后交党总支党务干部,统一由党总支党务干部上交上级党组织。
5、党组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全力推进。积极向县委汇报,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有关情况,按照县委的要求予以整改。
6、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积极推进。按照中央编办、最高法院和省编办、省高院的部署,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现该方案已经我院、县编办签章并逐级呈报上级法院审核,设立刑庭、民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8个部门,将研究室工作合并到审判管理办公室,取消环境保护审判庭。
7、存在混编混岗和临时聘用人员较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全力推进。结合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要求,一是在司法改革结束后,人财物省统一管理后与省院沟通统一处理;二是对聘用人员,我院将结合全省书记员招录,逐步予以消化。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主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修改完善《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召开时间,精简会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2、“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不作为、不担当、不尽责、懒政怠政问题;针对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对主管计财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进行彻底整改,确保每一间办公用房都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晋县县级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字[2014]56号)要求,按文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全年公务接待费总额不超过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的2%,按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使用。
3、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质量、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树立“扛红旗、争第一”意识,狠抓审执工作。加强案件的分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审执结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临近审限及长期未结案件定期通报,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对屡次提醒仍不能按时结案的办案人视情况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并于年底时予以绩效考核扣分。
4、信访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近三年发生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形成报告,列明存在的问题,组织法官进行学习;二是26名干警对33件信访案件写出情况说明,对没有息诉罢访的,无理访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有理访要抓紧予以解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11月7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掌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程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二是制定《宁晋县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各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切实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2、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特别是大项开支严格履行事前审批程序;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全院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对已报废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程序予以处置;四是规范票据登记制度,严禁白条入账。
3、正风肃纪的氛围不浓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深入开展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及县委开展“两谈一会”,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提高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能力,为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中共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工作,确保从严治党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二是创新党员教育形式,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对党员的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参观革命圣地等活动;三是组织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夯实专业素养,尽快熟悉监察业务,充分发挥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四是完善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监督,确保不再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2、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一是相关款项已上缴财政;二是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台账的已列入台账,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三是将《宁晋县人民法院差旅费实施细则》上传内网,短信通知全体干警学习,规范公出报销程序和标准,严格财经纪律。
(七)关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二是制定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与制约;三是对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两名干警进行组织约谈,并责令其二人作出深刻检查,由主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院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常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基本完成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市区委统筹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院的问题,调动全院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为构建“五个宁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26日)。联系方式:电话 0319-830059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宁晋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055550;电子邮箱:njfyzzc@126.com。
中共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