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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法“燕赵利剑”之一 严惩暴力阻碍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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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29 16:20:06 打印 字号: | |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凌晨5:30,我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行动前党组书记、院长袁香群做了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子永、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冯国全带队,组织干警20余人、5辆警车。对辖区内5个乡镇13行政村16名被执行人开展统一执行活动。

       宁晋法院在执行刘某某与河北宁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成功处置一起案外人暴力抗法、妨碍执行的突发事件,执行干警义无反顾、奋勇向前,对严重妨碍执行的案外人刘某某、张某某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并作出罚款决定。

        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名,2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成功拘留3人。另有一名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并履行相关法律责任,扣押车辆1部,收回标的款3万余元。


责任编辑: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