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宁晋法院开展交通肇事案件公开旁听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8-24 10:55:19 打印 字号: | |

 

宁晋法院开展交通肇事

案件公开旁听活动

823日下午,我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乡镇干部旁听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庭审。

被告人耿某某酒后无驾驶证驾驶冀AB5V68小型轿车与被害人师某某驾驶的冀E85069重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耿某某本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耿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浓度为213.59mg/100ml。法院认为,被告人耿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宣判判处耿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宣判案件结束后,该院组织召开旁听人员座谈会。大家表示,旁听庭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公开方式,可以增进对法院和庭审的了解,具有较好的普法效果。该起交通事故案件看似简单,但性质较为恶劣,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责任编辑: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