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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法院五举措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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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24 13:50:34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我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并研究部署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将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上级要求上来。

一是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原原本本学习领导讲话的同时,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大讨论,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使每名干警都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践行群众路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行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立案信息短信平台服务等便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关注重点建设项目,深入开展“走访乡村”、下乡走基层等活动,为乡村和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

三是深化服务大局理念,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依法严厉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县域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公正审理企业金融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宅基纠纷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审查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审判工作的着力点,狠抓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结合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司法价值观。强化全院法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快青年审判骨干培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清廉的法院队伍。

五是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依法公开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亲属、群众旁听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检察人员评议案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把民事审判真正置于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监督下,促进司法民主。认真开展网上在线交流活动、“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编辑: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