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政法委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实现办案质量的整体提升。今年9月份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四个强化”引领活动纵深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实事求是地分析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特点,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设审管办为办公室,并抽调信访办、监察室、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协助配合;各业务庭庭长为分管领导,负责本庭的工作安排,对案件排查、问题纠正、教育整改等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导进行监督、指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负责庭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整改实效。我院根据实际,制定了执法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内容、范围、方法、步骤等,要求干警既要有目标的查,又要有重点的查;既要自己查,又要互相查;既要全面查,又要深入查,切切实实将活动落到实处。在自查整改过程中,干警们以此为契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注重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提高办案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由监察室和审管办负责对活动的各个阶段进行检查督导,加强内部监督,对在活动中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活动进展缓慢、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庭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接受来自人民的监督;及时向党委、人大、上级法院进行汇报,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在自查整改过程中,注重总结研究,深刻剖析,抓住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商讨,并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好长效机制,切实通过规范的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整体提升。
(宁晋法院政治处 周若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