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拓展延伸服务途径,按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紧紧围绕三个方面实现“三个保障”,全力助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
一、围绕社会稳定,为平安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重点打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威胁农民安全和破坏农业发展的各类犯罪,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二是强化涉农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力度,深入基层为人民提供司法服务,促进涉农信访矛盾的有效解决,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通过网上在线交流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分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潜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策,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围绕经济发展,为生活水平提高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对债务纠纷以及宅基地、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运输等方面的矛盾加大调解力度,倡导乡风文明;对土地承包征用、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等案件,要依法裁判,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二是运用司法手段保证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的同时,注重总结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时给农村党委、政府提供相关司法建议,帮助搞好政策的调整和落实。三是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与区域内农村水利、道路等工程项目加强联系,积极化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障碍,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围绕司法为民,为维护农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要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成功执结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司法便民措施,通过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农民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推行立案信息短信平台服务、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方便农民参与诉讼。三是深入开展“法官走访乡村”活动,搜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法院提供的服务和帮助,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宁晋法院政治处 周若茵)